|
辞职当天回家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辞职当天回家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说法! 离职当天回家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下班途中?更有甚者,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这算工伤吗?一起来看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离职当天回家遇车祸 上、下班时间是工作预备和收尾的时间,属于工作时间的延伸,如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者可以依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劳动者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那离职当日,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算? 李雷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乙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参加完乙公司岗前培训后,李雷不想做了,便向乙公司提出辞职,并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离开乙公司。但不幸的是,李雷在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路上,遭遇车祸身亡。其后李雷家人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甲、乙公司均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及市人社局作出的被诉行政复议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事发当日李雷是在离开乙公司几分钟内、在去往回家方向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其离开时间和行经路线属于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且李雷不承担事故责任,理应认定为工伤。最终法院驳回了甲、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说白了就是职工以上下班为目,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单位和住处之间的合理路线。对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涉及的“上下班途中”,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形如下: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具体来看,合理的时间,不应局限于固定的时间段,应当全面考虑员工住址与公司之间的距离,使用的交通工具,道路、天气状况等因素来综合认定。只要是从事生活必需事务,如上下班途中接送孩子,这个时间段也是合理时间。“合理时间”的“起止点”是关键因素,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起止点,也包括职工提前上班、推迟下班、加班加点的时间起止点。 合理的路线,也不应局限于固定的、指定的、唯一的、最近的路径,还要结合住处与公司的距离、交通工具类型、交通状况、天气状况、偶然性事件发生等因素来客观判断。 在工伤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界定以有权机关(如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等)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通常情况下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等情形。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恐难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能够证明发病是工作原因导致的,如突发的疾病被鉴定为职业病的,算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参照非因工死亡相关的规定进行补偿。 规范用工需专业助力 只有保障用工安全,做好预防工作,履行应尽义务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公司除了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还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义务。公司应当在自员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